一、采购项目的名称、数量、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:
一、 项目概况
(一) 招标编号: 2018-29-ZB-048
(二) 项目名称:上海集成电路技术与产业促进中心集成电路设计软件技术项目
(三) 招标范围:要求投标单位为本中心提供集成电路版图设计软件一套。招标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内。
(四) 预算资金:投标上限价224(万元);
(五)项目交货期:详见招标文件要求;
二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:
(一) 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;(二) 其它要求1)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单位;2) 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主要货物的制造商,或是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;3) 按照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〔2016〕125号)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。投标人须通过“信用中国”(投标人公司页面)和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(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”栏目)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。报名时需上传上述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,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,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。4)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:
预算金额:224.0 万元(人民币)
时间:2019年01月22日 09:30 至 2019年01月28日 16:30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)
地点: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
招标文件售价:¥500.0 元,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
招标文件获取方式: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: (1)营业执照副本原件(或“三证合一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; (2)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; (3)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; (4)授权委托书,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; (5)制造商声明函(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)原件的扫描件; (6)“信用中国”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。
四、投标截止时间:2019年02月12日 09:30
五、开标时间:2019年02月12日 09:30
六、开标地点:
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123号2楼
七、其它补充事宜
八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
1、节能产品
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》中的产品,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财政部、发改委最新一期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》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原件扫描件(用记号笔标识认证型号)
2、环保产品
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》中的产品,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“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”目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原件扫描件(用记号笔标识认证型号)。
3、福利企业
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,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。提供根据上海市财政局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》(沪财库〔2009〕19号)及闵财库〔2009〕15号的规定福利企业证明资料。评标时,当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评分计算结果相同时,福利企业将排序在先。
4、中小企业
按照国家财政部、工信部发布财库〔2011〕181号,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的通知中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型企业,并提供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(样张见招标文件附件)
(1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“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财库〔2011〕181号)”规定的《中小企业声明函》(见附件)。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的,按照《政府采购法》有关条款处理,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。
(2)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,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%的扣除,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。
(3)若小(微)企业与其他规模企业组成联合体,联合协议中约定,小型、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%以上的,可给予联合体2%的价格扣除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、微型企业的,联合体视同为小型、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。
(4)履约保证金、付款期限、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。
(5)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,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。